2009年上海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将于6月20日、21日(周六、周日)进行。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和相关规定,以顺利完成学业考试。
一、考试时间
|
|
6月20日(星期六) |
6月21日(星期日) |
|
上午 |
语文
8:30—10:10 |
英语
8:30—10:15
(其中8:30—8:35为听力试听) |
|
下午 |
理化
2:00—3:40 |
数学
2:00—3:40 |
|
思想品德
(开卷)(往届生、返沪考生)
4:00—5:10 |
二、注意事项
1、考生必须凭《准考证》进入考场,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。并须了解以下几个时间节点及相关规定。
|
时间 |
有关规定 |
|
开考前20分钟 |
考生进入考场 |
|
英语听力正式开考后15分钟内 |
迟到考生转入备用考场 |
|
开考15分钟后
(英语听力正式开考15分钟后) |
迟到考生不得入场 |
|
开考后30分钟内 |
考生不准离开考场 |
2、考生可携带蓝(黑)色墨水钢笔、水笔、圆珠笔、2B铅笔、圆规、直尺、三角尺和橡皮进入考场。
严禁携带书包、书籍、簿本、纸张、可擦拭的水笔、计算器、各种无线通讯工具(如寻呼机、移动电话)、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(如mp3、录音笔等)以及涂改液、修正带等物品。
思想品德科目开卷考试,可携带教材及相关资料。
3、语文、数学、英语和理化科目的非选择题部分因网上评卷,需要使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水笔答题,选择题部分需用2B铅笔填涂。
4、今年语文、数学、英语、理化科目实行网上统一评卷,网上评卷科目答题注意事项,请在本网站查询。